【星岛网讯】中国央行4日公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显示去年共有350家金融机构因为违反了反洗钱规定受到处罚,其中从银行类看,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因被处罚比例最高。>>反洗钱系统初步建立 央行的反洗钱报告显示,去年央行一共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350家机构因反洗钱违规问题被处罚,占被查机构总数的7.72%。 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比例最高 报告还透露,从各类银行被处罚机构数与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关系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 与2006 年相比,全年未因银行业金融机构怠于履行反洗钱职责而造成洗钱案件发生的情况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罚的平均比例下降了10%左右。 4家证券公司被责令改正 报告同时显示,央行去年一共检查了96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其中证券公司92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基金管理公司1家。共对4家证券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未对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罚款。 报告称,2007年对证券期货行业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定位是教育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 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检查中发现,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和记录保存方面的违规问题中,大多数是由于基金公司无法从代销基金产品的银行取得客户身份资料信息造成的。 www.stn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