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广东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一期工程封闭煤场钢结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广东国华惠州大亚湾热电一期工程封闭煤场钢结构工程 2、招标编号:SHIL10010064 3、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包括封闭煤场的钢管网架风洞数模试验、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防腐;檩条、压型钢板、阳光板等封闭设施采购及安装;环形钢马道及爬梯等检修设施制作、安装、防腐;煤场照明、通风设施施工;及由于上述工程项目引起的相关工作内容(施工措施)的施工等。 4、工期要求: 本网架工程安装拟于2010年5月10日开工,全部工程于2010年12月10日竣工。 5、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通过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近三年有100米及以上跨度的钢网架结构设计、制造、安装等业绩,并具有类似工程风洞物模试验报告数据资料; (8)本工程项目可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a.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报名时进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b.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c. 联合体的另一方应向联合体主办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e.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f.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g.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9)近五年内出现过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7、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中25%按照资本金管理,75%按照内部债务管理。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12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3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业绩合同、投产证明、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 11、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如有需求,请自行安排。 1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 邮编:100011 公司电话:010-58132357/58132332 联系人:毛秉田杨骏进 传 真:010-58132347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02005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