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阅读2010-08-31 01:47 新京报 当地高速公路招投标、转让收费权等环节潜伏乱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据新华社电 政府已投资建好的高速公路,在随后的“招商引资”中,国有资产却越变越少。记者跟踪湖南省发生的这一“怪事”时,发现在高速公路招投标、转让收费权等诸多环节中,潜伏着更多怪现象。 乱象一 国有资产越“招”越缩水 记者27日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本已签订协议,将由交通系统收回收费权的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又被中国瑞联实业“反悔”转给了另一企业。 对于民营控股的中国瑞联实业集团公司来说,这其实已堪称稳赚不赔的好买卖:17亿元从湖南交通系统手里买到益常高速的收费权;收费5年后,交通系统愿以18亿元价格买回,交通系统为此“送出”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已建成的益常高速2003年由湖南省交通厅(现交通运输厅)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作价17亿元,将30年收费权转让给瑞联实业。2009年11月30日,湖南交通系统宣布,以18亿元收回益常高速剩下年限的收费权。 这一交易,瑞联实业获利多多。据调查,仅2005年1月至2009年3月底,益常高速收费收入就超过6.2亿元。瑞联实业购买收费权的17亿元中,还有数亿元一直并未付给交通系统。 据调查,围绕益常高速收费权的两次转让,出现了系列不合规的现象:第一、高速公路收费权并非“商品”,不能私下买卖。瑞联实业为何能在与湖南交通系统签约后,再将益常高速转卖他人?第二、瑞联实业早年从交通系统手中购得益常高速收费权,已被查出明显违规。按规定,此交易当属无效,交通系统为何不予以纠正?对此,记者多方求解,但湖南交通系统有关负责人避而不答。 乱象二 行政协调“更改”投标结果 湖南省一个已通过公开程序中标的项目,却在行政干预下,被“私下”拆解、转给了未中标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湖南省对京珠复线岳阳至望城段、岳汝高速岳阳至平江段组织公开招投标。下辖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击败交通运输厅下属的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中标。 但招标公示后,这两条路中的一条被转给湖南高速建设投资集团投资建设。保利达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11月19日就下发了中标通知。按规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应在中标通知下达7天内,与中标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但交通运输厅拖延数月,要求保利达先将岳阳至平江段转给湖南高速投资集团,再签订剩下那条路的投资协议。 乱象三 变相延长10年收费期限 一些本属政府还贷性质、收费最多不超过20年的高速公路,经过“运作”,成为收费30年的“招商引资”项目。 这次主角是湖南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集团。资料显示,此公司2008年年底成立,注册资金6亿元。而2010年年初,成立仅1年之久的该公司名下已拥有10条在建的高速公路,涉及约580亿元投资。 据查,高速投资集团的这些项目,多来自其母公司湖南高速建设开发总公司。按规定,其全资投建的高速公路,应属政府投资性质,收费不超过20年。而转至高速投资集团变成“招商引资”项目后,收费年限则可延长至30年。 “其实就是把左口袋钱,挪到右口袋。”一位内部人士说,这将给高速系统增加上百亿收益。损失的是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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