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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5000多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甘肃日报 2010-08-31

  本报兰州讯(记者王宇兴实习生王一博)记者从省林业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已达5166.27万亩,年补偿资金3.3亿元。惠及全省14个市州的86个县市区及14个省级直属单位。公益林的有效保护,使全省区域生态环境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我省公益林补偿制度是从2004年正式启动的。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全省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开支范围、补偿标准、资金拨付、管护责任、监督检查等办法,为全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此基础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主体责任逐级分解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以及个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签订管护合同,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公益林管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目前,我省公益林建设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重造林轻管护的状况。目前,全省共划分公益林管护区域5484个,组建管护队伍1127个,护林人员达到18910人。其次,通过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实施,使重点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内,共维修新建管护站点52个、瞭望台37个,维修管护道路743公里、修建防火隔离带280公里和围栏246公里。第三,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不断高涨,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源培植和有效管护,重点林区毁林现象已基本杜绝,林地质量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公益林三大效益明显提高,全省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实现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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