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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补贴标准亟待提高
来源:科技日报 2010-03-12

  本报讯 (记者 江东洲)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新增造林面积不低于8880万亩”。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良风江国家森林公园副主任覃建宁认为,当前,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强碳汇功能,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已经成为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应早日全面实行造林补贴政策,提高造林补助标准。

  她说,新的发展目标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各地所剩下宜林荒山大多是地质条件恶劣、造林成本较高的地段,如石漠化山区、高山陡坡地段等,还有相当数量的低效林需要改造。

  因此,她认为,今后营造林的难度将越来越大,成本将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今后森林覆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都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成本。而且由于这些宜林地多处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尚不富裕的农民群众很难支付得起高昂的造林成本。因此,需要制定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的步伐。

  覃建宁建议,进一步扩大造林补贴的范围,特别是对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者给予更多补助;进一步确定科学的补贴标准,应按照不同的造林地类(滩涂、沿海基干林带、石山造林和一般造林)给予造林补贴。此外,造林补贴应采取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占80%左右),省、地、县财政相应配套(占20%左右)的方式,对西部地区省份取消县级财政配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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