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娜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跨国公司应调整战略适应新形势 这些天,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不少代表们拟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发现,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在代表议案不在少数。“透过这场危机,中国政府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更加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近日,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在2010年第八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说。 在王超看来,中国经济增长目前已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拉动投资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一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他同时也提出一个思考问题:跨国公司作为中国利用外资的重要力量,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深深地融入到整个中国经济之中,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这种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跨国公司今后如何继续参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并从中获利?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认为,跨国公司想要在中国更好地发展,必须也转变发展方式。 但具体怎么转变?从何入手?郑新立给出的建议是:跨国公司应开发和生产更多适应不同层次和消费需求的产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增加研发投入和培训方面的投入,增加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投资,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资。 王超认为,以创新转型战略的方式来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这种创新的转型战略需要跨国公司更多的将高端环节、研发中心转移到中国,更加注重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更加注重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更加注重强化合规经营,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与合规体系。 比如,强化本土经营和低碳经营,更多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疏通三大开放通道 去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外资工作进行了部署,而且明确提出重点做好包括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等工作。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建议进一步畅通外贸、外资、外经三大开放通道。以外资为例,不应继续停留在“跨国公司到底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他们的进驻对中国产业安全与否等”这些争论上,应转变观念,进一步放宽外资进入产业目录。对外经济合作上,国家应给企业更宽松的政策环境,让他们自己去实践,特别是民营企业。 他说,过去由于掌握土地以及其他政策资源,政府部门往往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今后由于招商引资目标以及其他引资方式的变化,政府为主的引资将转变为企业为主的引资。尤其是并购方式投资以及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和海外上市的公众投资方式发展,企业将越来越成为引资的主体。 随着我国企业和产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众多有价值的企业。跨国公司现在有可能通过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进入中国或进入中国某个行业。与此同时,中国许多产业都出现了产能巨大而集中度高度分散的状况。中国这些产业面临通过重组做强的任务。这为通过并购吸引外资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欧洲企业希望能在中国看到更有透明度的市场。”欧盟中国商会主席伍德克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并不希望获得特殊照顾,只是希望能够跟中国的一些企业,包括和中国的中小型企业一样,获得市场准入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