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协委员、“全国地产500强”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在两会上说:“本身没有买房能力,就不要来埋怨政府、社会和开发商,因为现在中国住房改革发展的投入是很大的。”他说,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比我国高许多,他们一辈子也才能买得起一套房,我国许多年轻人一毕业就要买房的观念,应该改变。 此外政协委员、广州星河湾地产董事长黄文仔也以论点证明了前者的论断:“我不认为现在房地产有多大的泡沫。泡沫不破就不叫泡沫,说房地产泡沫说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也没有破,说明需求很大。” 我不知道以上这两位政协委员是站在老百姓还是自己的利益角度来积极建言献策的,不过既然他们作为房地产商都是房价高的既得利益者为自己说话以及辩护未尝不可,也可以理解,毕竟现代社会舍己救人的圣人太少,只是怀疑为何这些房产商怎么就那么都容易成了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委员的?但实事求是地讲,以上两个雷人怪论根本就是一种诡辩。 拿前者表面上看,茅永红委员的把房价高责任推向老百姓的“不怨论”似乎义正词严,这和医术不高明的个别医生喜欢将自己治不好的病人的病统统归于其本身平时不注意健康所致,或干脆就说他们身体抵抗能力太差一样,--此番论点无非是他为开发商自己、社会以及政府全盘开脱责任,可他就是忘记了自己包括政府的职责之所在。不错,不可否认有一部分老百姓确实是“能力”太低买不起房,然而并不等于他们就不可以责怪政府、社会和开发商,当然开发商如果是纯粹的私营企业则另当别论。 因为政府的最终工作目标就是追求大家共同致富的,其中大多数人买得起房就是一个主要内容,其次即使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比我国高许多,他们一辈子才能买得起一套房,我国许多年轻人一毕业就要买房的观念也很合理。为何?那是由于国家所处社会外部物质环境以及条件不一样人民的生活习惯以及安全心理自然就不一样。 事实上,一个国民具有高福利高保障以及自由迁移权的发达国家里人们的居住观比起来我国那显然不能等量齐观,特别对于缺乏任何福利保障的国内民众来说,人们有自己的房子住有自己喜欢的工作做,人心才能够稳定,社会才能够和谐,古人用自住房首当其冲的“安居乐业”来形容社会安定和谐不是没有一定道理的。 至于后者更加不堪一辩,一个人不立即死亡和倒下不等于身体里没有致命病,何况还有潜伏期一说?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黄文仔委员所说的房地产泡沫不破灭一说。 于是“本身没有买房能力,就不要来埋怨政府、社会和开发商”,也即是说老百姓买不起房要怪自己,政协委员的雷人怪论可以休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