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010)59267858/59/60 客户服务信箱
   首   页       产品介绍       我的账户   
   注   册       登   录   
铝合金焦炭煤炭出口关税调整
来源:福州晚报 2008-08-16
  

  本报讯国务院关税规则委员会昨日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8月20日起,对铝合金、焦炭和煤炭等部分商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为: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5%;将焦炭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5%提高至40%;将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高至10%;对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10%。

  今年上半年,受国际市场高价影响,我国焦炭出口量大增。虽然年初国家对焦炭出口加征关税由15%调高至25%,但国际市场对焦炭需求旺盛,价格高涨。煤炭方面,今年上半年,我国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电煤供应紧张,国内电煤紧缺,煤价亦一涨再涨。

  

相关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
炼焦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关于我们 企业名录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新华信 京ICP证0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