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根据我区日前出台的《南疆三地州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从2008年至2015年间,我区将对南疆三地州700万亩土地实施开发整理。 南疆三地州700万亩土地扶贫开发整理工程主要包括:喀什地区11县1市的450万亩土地;和田地区7县1市的190万亩土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3县1市的60万亩土地。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做好南疆三地州土地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对三地州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这项工程的实施,将使当地农业种植结构、农作物产量、农业生产成本、农作物产值及水资源的利用得到极大的改善,对提高我区粮食生产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兼顾生态”的方针,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以工程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土壤结构和盐碱特性等自然因素为依据,坚持盐碱化治理与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依据水资源特点贯彻以水定地,水土平衡的原则,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高效利用。 |